世界之大,無奇不有,生活中發生的一些「稀奇事」無時無刻都在刷新我們的認知。15歲女孩騎電動車逆行,撞到了一輛寶馬車,車主了解到女孩是未成年后,滿懷仁義選擇了私了,自己承擔責任,結果到了3年后,女孩剛成年,就被保險公司起訴了,要求承擔事故責任,賠償3.5萬維修費用。這是什麼操作?
說起這件事,山東煙台的王女士就非常郁悶,面對記者鏡頭,她回憶起了3年前的一場交通事故。3年前王女士女兒放學騎電動車回家,因為逆行在拐彎處被一輛對向寶馬車撞倒了。因為停車及時,萬幸女孩只是剮蹭傷,寶馬車頭則有一定的凹陷。事情發生后,雙方都選擇了報警。
交警了解事情經過后,準備給雙方定責。這個時候事情發生了轉機,在了解到女孩年幼,只有15歲,所以當即就心軟了,表示想要私了,自己車子有保險,她報保險修就行了,愿意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。王女士也知道自己女兒逆行,定責的話肯定要承擔主要責任,在聽到寶馬女車主不追究責任,王女士當時非常感激,連忙道謝。
王女士說,自己就是普通家庭,生活雖然不拮據,但維修寶馬也是一筆不小的支出。看到車主這麼慷慨,王女士萬分感謝。于是當著交警的面,雙方簽訂了私下處理協議,這事情就算是處理完了。
但是誰也沒有想到,3年后女兒剛剛成年,就收到了傳票。王女士受到了驚嚇,還以為女兒在外面惹什麼事情了,仔細看了下傳票內容,才發現是3年前的這一起交通事故,起訴要求賠償3.5萬汽車維修費用。王女士難以理解,3年前不是已經處理好了嗎?怎麼3年后會突然收到傳票,再仔細一看,起訴的并不是寶馬車主,而是保險公司。
收到傳票后,王女士電話聯系到了該保險公司咨詢情況,結果對方態度非常強硬,稱事故認定書上就是女孩的全責,當時維修車輛的錢由保險公司墊付了,所以現在女孩要賠保險公司的錢。
之后王女士又聯系到了當時的寶馬車主趙女士,趙女士表示她對保險公司索賠女孩這一事并不知情。當時處理結束后,她來讓保險公司修車,保險公司一看是女孩全責,拒絕了趙女士要求。趙女士覺得自己既然說了不追究女孩責任,那這筆錢就得保險公司出,所以就把保險公司起訴了,最后法院判了保險公司承擔車輛維修費用。
按照趙女士的意思,她只是走自己正常的保險程序,沒有想到保險公司會起訴女孩。
王女士難以理解,當時要是全責認定下來,她也愿意賠償。在后續處理過程中,保險公司為什麼一直沒來交涉,而是等到3年后才起訴,難道就是為了等自己女兒成年?這讓王女士非常氣憤,說自己的女兒剛成年就領了一張傳票,現在學校人都知道,影響非常不好。
記者就此事咨詢了相關律師,律師表示保險公司拿事故認定書賠償車主后,按照責任劃分,是有權力向責任方索賠的,屬于「代位求償權」。不得不說,保險公司行為雖然符合規矩,但是等到3年后才開始起訴,這樣的行為有點損,難道這就是高級版的「刻舟求劍」?
對于這件事,大家有什麼看法?